1、请务必带好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检查是否过期,以备实名制乘坐交通与入住时登记使用!
2、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3、请如实申报儿童的实际情况,若因报名情况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无法接待,本社不承担责任;
4、餐饮:团队餐厅或指定酒店餐厅用餐。若小孩不占床,则须补早餐费(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现付餐厅)。
5、交通:按团队人数选择车型,每人确保一人一个正座。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为参考时间。
6、门票:仅含首道门票。各景区内的观光车、游船、索道等小交通均按景区标价自理费用。
7、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我社不负任何责任。游客在出团前临时退团,不履行旅游合同的,应付相应的损失和违约金,具体参照签订的旅游合同。
8、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9、因旅游团队在操作需委托地接社操作,我社已与当地资质正规、信誉良好、手续合法的旅游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游客签订本合同时,视为同意我社委托给本公司所委托的旅行社做为当地接待服务。
10、此行程需由旅行社加盖业务章,作为合同附件,否则仅供参考。
11、我社出团前一天下午6点左右会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游客出发时间地点以及导游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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